香港「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」:2026年3月1日起的家族办公室持股安排

投资推广署公布,自2026年3月1日起,「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」申请人可通过符合条件的香港家族投资控权工具持有获许投资,并由合资格单一家族办公室管理。

作者 Beyond Borders 编辑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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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点

  • 「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」官网概述自2026年3月1日起生效的措施,容许申请人通过符合列明条件的私人公司持有计划投资。
  • 该公司须在香港成立或注册、由申请人全资拥有、仅用于获许投资资产交易,并构成《税务条例》附表16E所界定的家族投资控权工具(FIHV)或其下的家族特定目的实体。
  • FIHV 须在香港雇用至少两名全职雇员,并每年在港产生不少于港币200万元的营运开支;须由管理该家族 FIHV 合计净资产不少于港币2.4亿元的合资格单一家族办公室管理。
  • 本文不重复本站《施政报告》稿已覆盖的新CIES净资产与投资门槛;请同时查阅入境处与投资推广署页面。

2026年3月1日起有何变化

投资推广署「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」网站公布自2026年3月1日起生效的新措施。页面称,申请人/入境者可通过一家私人公司持有计划投资,该公司在投资要求评估前及其后在港逗留许可期间须:

  • 根据《公司条例》(第622章)在香港成立或注册;
  • 由申请人/入境者全资拥有;
  • 仅用于获许投资资产的交易;
  • 构成《税务条例》(第112章)附表16E第5条所界定的家族投资控权工具(FIHV),或该附表第6条所界定的 FIHV 之下的家族特定目的实体;并且
  • 由申请人/入境者家族的合资格单一家族办公室(附表16E第2条)管理。

雇员、开支与资产门槛

同一页面写明,FIHV 须在香港雇用至少两名全职雇员,并每年在港产生**不少于港币200万元(HK$2 million)**的营运开支以开展 FIHV 活动。若 FIHV 成立不足一年,该年度开支须在成立首年结束前产生,并在其后每个适用年度同样产生。

合资格单一家族办公室须为该家族的 FIHV 管理附表16C所指资产,合计净资产不少于港币2.4亿元(HK$240 million)。

页面亦称,申请人/入境者可在逗留许可期间将获许金融资产转由该控股公司持有,以便家族的合资格单一家族办公室受惠于税务宽减制度。此为对已公布措施的转述,并非对任何家庭的税务结果承诺。

本文不表示什么

仍须符合法例定义并经投资推广署评估。入境决定仍由入境事务处处长作出。本文不构成法律、税务或移民建议。

这并不意味着

  • 并不表示任何家族办公室架构均合资格;仍须符合法例定义并经投资推广署评估。
  • 并不改变入境事务处处长对个别逗留许可的决定。
  • 不构成税务、法律或移民建议。

政府公布的费用

由政府设定,可能调整;并非 Beyond Borders 的报价。

FIHV 在香港的最低每年营运开支(新CIES新措施页)HK$2 million官方来源 · 核对于 2026年10月21日
合资格单一家族办公室管理该家族 FIHV 的合计净资产门槛(新CIES新措施页)HK$240 million官方来源 · 核对于 2026年10月21日

官方来源

  1. 投资推广署 — 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

    New measure effective from 1 March 2026
    已核实政府访问于 2026年10月22日

证据标注:已核实——我们已对照官方来源核对;据报道——来自具名媒体报道,并非官方声明;分析——我们对来源的解读。

编辑准则